为深化教育教学改革,推进校企协同,提升卓越工程师培养质量,现启动2026学年卓越工程师人才培养核心课程建设立项工作。
一、建设目标
通过立项建设,优化课程体系、推进校企协同、加强案例教学、规范教学过程,扩增智能元素,从而实现高素质、高层次、交叉复合型的卓越工程师人才培养的要求。
二、立项范围
开展卓越工程师人才培养改革的相关学院。
三、申请条件
1.申请人需为参与卓越工程师人才培养的相关人员;
2.参建企业需与学校签订联合培养协议,企业导师应参与课程建设。
四、立项程序
1.申请人填写《卓越工程师核心课程建设申报书》向所属学院提出申请;
2.各学院申报课程不超过 2 门。学院自行组织专家评审,采用百分制打分,依据得分确定申报课程排序,填报《学院评审表》并签字、盖章。
报送材料:(1)《卓越工程师核心课程建设申报书》(参见附件1)(签字、盖章);
(2)《核心课程学院评审表》(参见附件2)(签字、盖章)。
3.卓越工程师学院组织专家评审、遴选,确定重点建设课程5门和一般建设课程10门。
五、建设经费
1.重点建设课程4万元/门,一般建设课程2.5万元/门;
2.建设经费由课程建设申请人负责,按照学校财务管理规定统一支配使用。
六、时间安排
1.材料报送:请各学院于2026年11月17日前,将签字盖章后的《学院评审表》《卓越工程师核心课程建设申报书》(纸质版2 份、电子版)报送至卓越工程师学院 221 办公室。
联系人:闫冰清;联系电话:18135129659;邮箱:zgxqhzb@nuc.edu.cn。
2.2026年11月25日前,卓越工程师学院组织专家评审,将结果进行公示。
卓越工程师学院
2026年11月6日